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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華西都市報訊(記者 李天宇 實習生楊尚智)12月4日為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,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,從今年6月起,省公安廳推行了法律顧問制度,聘請了15位專家學者,制定了《四川省公安廳法律專家庫管理辦法》,明確了選聘條件、選聘方法及任職期限等內容,同時明確了特邀法律專家的職責權利。
  省公安廳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,可以邀請特邀法律專家參與對重大法律問題進行決策研究,對重大決策部署和突發性問題進行決策研究,提出對策建議;對省公安廳重大決策實施情況進行法律評估,對公安法治建設分析研究,形成理論和經驗;參與省公安廳負責的地方公安法規、規章起草工作;參與省公安廳確定的公安法治建設的重大課題研究;承擔全省公安機關業務培訓的授課任務;為省公安廳辦理的重大、複雜、疑難案件提供法律咨詢;參與涉及省公安廳的重大訴訟活動;參與省公安廳重大經濟合同的審查工作;辦理省公安廳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。
  法律專家庫建立以來,省公安廳邀請受聘法律專家授課,參與公安執法培訓工作、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審查工作、參與重大執法課題研究工作,組織15位法律專家庫專題座談研究《人民警察法》修改,充分借助社會資源力量,邀請一批專家學者、法律實務工作者,參與公安機關的重大決策和政策制定,參與公安機關的立法和執法咨詢活動,以此來進一步促進和提升公安機關推進依法治省、依法行政、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的作用愈發明顯。  (原標題:省公安廳聘請法律專家 重大法律問題參與決策研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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